我们学校的办学历史也算是比较久远了,我们学校创建于1973年12月的时候,我们那时候的直属管辖单位都还是北京铁路局,然后这个管辖关系一直到2004年的时候才被中介,我们学校在2004年的时候就是教育局职业管理,同时还成为了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我们学校地面积45335.6平方米,校园里面环境优美,鸟语花香,处处都充满着生机勃勃的气息,让每个到这里的学生都流连忘返,我们学校除了优美的环境。还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拥有着实验楼、解剖楼、康复实验室、图书馆、电子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微机房、多功能报告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校内计算机全部实现与INTER网连接,这都是我们为了给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才有了这样的条件。
报名、加试与录取
(一)“3+3+2”护理贯通本科班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2)中考总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
2.加试(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1)时间: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7月4日上午8:00--11:30
(2)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07号)
(3)内容:
①资格审查:考生中考成绩、准考证和体检表(原件)。
②面试项目: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与身体协调性测试。
③面试结果:测试成绩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录取原则:符合报名条件且加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各区县分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供的生源,采取网上录取。
(二)“3+3” 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
具有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不需加试(面试),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供的生源,采取网上录取。
体检要求
学校在执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前提下,从护理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护理贯通班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一)对考生视力的要求: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三)无嗅觉迟钝、口吃;
(四)肝功能正常;
(五)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本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六)身高要求在1.55米(含1.5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心理健康;
毕业
1至3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3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毕业证书;4至6年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通过专升本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7-8学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