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的具体地址是在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学校办学已经六十年了,在政府部门组织的教育评估中顺利通过了评估工作中。学校具有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学校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出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爱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学生三农情怀,将学院文化精神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亲农的情感、事农的本领、兴农的信念;敬业的态度、勤业的作风、创业的能力,树立学生振兴农业的坚定信念,培养学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理想追求。10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里走出去,成为“农村建设的践行者、农业技术的推广者、农民致富的引领者”。近三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5%。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经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2. 农业经济管理(学徒制班):年龄18-45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3年以上工作并在岗,且具有初级及以上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艺术类报名条件
1.声乐:掌握科学发声方法,有较好的演唱功底,能够完整演唱中外艺术作品者。
(舞蹈:获得中国舞、国标舞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发证机构为四川省舞蹈家协会及以上机构),或获得区县级比赛一等奖、市州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之一(仅限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2.播音主持: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在校期间有演讲及主持经历并获得奖项,适应广播播音主持工作。
3.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录取规则
1.录取对象为报考我院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平行志愿调档比例为105 %以内,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以内。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