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在多年的一个教学历史中,不仅仅是对学生的要求非常高的,我们对我们学校自己的教育要求也是非常高的,从我们的教学环境设施一直到我们学校的教学师资和资源,我们学校的教育经验都是非常高的,我们能够保证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就需要我们也要有一个更好的质量,才能够更好的去教育学生,所以我们对我们学校自己的要求也是非常的高的,学生发展的同时,我们学校也在不断的发展,各个方面都在成长,能够给予最好的教育资源,更好的成长空间。
录取规则:
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5.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是:化学、生物、物理。具体招录工作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6.生源地为上海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是:化学、物理。具体招录工作按照《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7.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个C、1个合格,选测等级要求B、B。
8.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宜录取: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有色弱、色盲者可不予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被我校护理专业录取的专科生,学习一段时间后,经一定程序选拔,可选派一批赴新加坡学习,获全额奖学金,毕业后新方安排工作。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