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技师学院又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校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颁发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证书。学校具有强大的师资队伍,学校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是非常注重的,学校会通过对教师的一些培养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校还会在校外聘请一些高学历、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前来学校任教。学校的教师不仅具有青春活力还特别有责任心,将自己的目标和学生的目标规划得非常清晰。学校大部分的教师都是具备中、高级职称的,有一些还是教授以及副教授级别的。
学校办学以来,通过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的声名远播。许多学生都慕名而来,随着学生的逐渐增多,学校结合了社会人才的紧缺,开设了许多的专业,学校开设专业有会计、电子商务、金融管理、市场营销、护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汉语、学前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软件技术。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
4.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300元(每期一评);
5.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科竞赛奖、发明专利奖、创业奖等100-5000元。
6.企业奖助学金:华通造价奖学金、蓝光嘉宝奖学金、力方视觉奖学金等。
勤工助学
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还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8000元。
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代偿政策
考入我院后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后考入我院可获得教育学费资助。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报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