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1招生6年创办,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专科学校。学校前身是私立的吉林助产学校。19招生年经过教育部门批准更名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名一直沿用至今。
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现有教职工504名,专业技术人员335人。1978年至1992年,学校开办了临床医学、药学专业本科教育;1994年至今,开办了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的成人本科教育。目前,学校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卫生监督、医学文秘、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护理、助产、涉外护理、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共24个专业。
目前,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和专业各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吉林省示范专业6个,吉林省特色专业(群)4个,吉林省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5个。组织编写了国家首套“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系列教材1套(7册)、国家首套临床医学系统整合教材一套(23本)、国家级护理类教改教材一套(23本)、国家级药学专业教材一套(7本),参与国家各级各类出版社教材编写累计达百余部。近年来,学校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高等教育》等刊物发表多篇有关教学改革的论文。2014年,课题《面向社区培养以岗位胜任力为目标的全科医生的研究与实践》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1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2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入学时,为部分特困学生发放免费行李被褥;学校每年提供勤工助学固定岗位400个,每月给予200元伙食补助;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实地走访慰问;每月为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发放伙食补助。
第3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4条 其他(固定)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