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经过政府部门严格审批的正规院校。学校结合了市场的需求开设了很多专业供学生选择。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爱好选择专业。学校为了学生能够学到全面的专业知识,在每个专业都配备了优秀的教师,并且将专业所需的教学设备配备得很齐全。
开设专业
学校设置有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制药技术类、农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共8个专业类别,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5个处方专业以及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药、药学、公共卫生管理、中草药栽培技术、医药营销等12个非处方专业,共计18个专业。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多元化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校贫困生相关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项标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科、理科)分别按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特殊性,色觉异常考生将不能被录取;学校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学类各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费收取
1.学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国控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等五个)为5000元/人/学年,其他非国控专业为41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用:依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收取。不同校区不同条件的住宿楼栋收费标准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