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一)有军籍本科生
1.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军事医学人才。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2.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4.预防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公共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的高级防疫医师和教学科研人员。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5.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公共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的防疫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6.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的口腔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7.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医学影像检查工作的医学影像技师。毕业学员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培养在军队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和卫勤指挥工作的管理军官。毕业学员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无军籍本科生
1.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2.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生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培养临床检验技师。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5.药学专业四年制,培养从事临床药学、药物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药剂师。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6.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培养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7.护理学专业四年制,培养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科研的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