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传授学生的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从正面去引导学生往正确的方向和思想上靠近,加强学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懂得如何面对不良思想的影响,保护自己,让自我的人生绽放出更美丽的花朵,未来走的更加久远。
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唐山市,北依燕山,南临渤海,物产丰富,交通发达,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丰厚。在国家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下,与北京、天津构成了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金三角”。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始建于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华北煤炭医学院举办渤海分院。2002年6月28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渤海分院更名为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分院。2004年1月,经河北省教育厅同意并报请教育部批准,将校名规范为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2010年12月,华北煤炭医学院与河北理工大学合并成立河北联合大学,学院更名为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
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进档考生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在同一志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浙江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8、我校2017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不设预留计划。
9、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学费标准: 10000元/年;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