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对学生的知识和专业需求都是十分的了解的。学生们所需要的需求的知识,在进行我们学校把关和抉择之后,确保到学生手中是正确的是。同时我们还对学生有引导作用,让学生知道前进的目标和方向,让学生简单的对自己的人生又一个规划和了解,学生在以后的道路上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和奋斗。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1995年建校以来开展各层次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教学活动。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95年,2001年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更名为新疆医科专修学院,200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文凭资格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院的成立实现了自治区民办高等教育零的突破,新疆从此告别了没有民办高校的历史。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按志愿优选的原则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升高1.55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
4.优先录取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5.如在录取期间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予以退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6. 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7.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新生入学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