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之前,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创办的南阳卫校,我们学校在这多年的一个发展中,没有失去一颗向上的决心,我们不断的积累我们自己学校的力量和发展的雄心,终于在2004年的时候我们学校通过了检验,被教育局批准升格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我们的付出也有了回报,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目的,但是我们还需要保持我们的自己的这种不放弃努力的精神,继续努力,我们现在的目标就是教育更多的优秀学习,同时将我们学校成为一个优秀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赏。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对进档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参见2017年在各省公布的收费标准。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