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位于江西南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市,是江西省唯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本科医学院。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58年建立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赣南医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招生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占地总面积2231.25亩(含直属附属医院),设黄金、章贡两个校区。教学科研医疗仪器等设备总值26.6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1.4万册,电子藏书359.3万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26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2800余人。教职员工4100余人(含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专任教师953人,其中正高职称138人、副高职称328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7人,省主要学科带头人1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6人,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2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模范教师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7人。
录取规则
1、志愿优先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英语语种考生优先录取。
2、考分优先原则: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在国家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因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优先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退档。考生一经录取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
4、政策照顾原则: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进行录取。
5、定向医学生录取原则:面向江西省、赣州市应届高中生招收的各类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参加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与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再退档;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要求的服务期限到定向单位工作。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
2、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由名誉院长韩济生院士设立。
3、江洲“长江学子”奖学金:由校友江洲先生设立。
4、何懿奖助学金:由杰出校友、日本国中医学院院长何懿设立。
5、“金阳光读书奖”:由南昌金阳光医学书店设立。
6、学习优秀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7、单项奖学金:每学期按在校学生6%评定。
扶困、助学
1、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缓”等一系列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压力。
3、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通过“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联系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资助。
就业去向
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面向全国企事业和部队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研究机构和高、中等医药院校、外资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单位就业。近三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0%,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列。我校是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