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七千余人,拥有一支近800人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党群组织和行政职能部门健全,设有三个二级学院共七个系部;建有设施设备配套、功能先进完备的教育教学、实训(验)、实践等教学场所;各类生活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学院着力培养面向区域、行业发展和在文化产业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一线需要的上手快、留得住、干得好、后劲足,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的文化传媒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3、学校国标代码:14004,四川招生代码:5188
4、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5、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崇州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二环东路88号(绵竹校区)。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就读校区 |
航空服务系 | 空中乘务 | 10800 | 绵竹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10800 | 绵竹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0800 | 绵竹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0800 | 绵竹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10800 | 绵竹 | |
数字媒体系 | 影视编导 | 14400 | 崇州 |
播音与主持 | 14400 | 崇州 | |
摄影摄像技术 | 14400 | 崇州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4400 | 崇州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10800 | 崇州 |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14000 | 崇州 | |
文化管理系 | 旅游管理 | 10800 | 绵竹 |
电子商务 | 10800 | 绵竹 | |
市场营销 | 10800 | 绵竹 | |
会计信息管理 | 10800 | 绵竹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800 | 绵竹 |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10800 | 绵竹 |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12000 | 绵竹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9000 | 绵竹 | |
软件技术 | 9000 | 绵竹 |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9000 | 绵竹 | |
民宿管理与运营 | 10800 | 绵竹 | |
大数据技术 | 10800 | 绵竹 | |
体育系 | 体育教育 | 12000 | 绵竹 |
社会体育 | 10800 | 绵竹 |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10800 | 绵竹 |
表演艺术系 | 戏剧影视表演 | 14400 | 崇州 |
人物形象设计 | 14400 | 崇州 | |
音乐表演 | 14400 | 崇州 | |
舞蹈表演 | 14400 | 崇州 |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10800 | 崇州 | |
表演艺术 | 14000 | 崇州 | |
艺术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12000 | 崇州 |
美术教育 | 12000 | 崇州 | |
艺术教育 | 12000 | 崇州 | |
舞蹈教育 | 12000 | 崇州 | |
艺术设计系 | 环境艺术设计 | 14400 | 崇州 |
动漫设计 | 14400 | 崇州 | |
广告艺术设计 | 14400 | 崇州 | |
室内艺术设计 | 14400 | 崇州 |
录取规则
1、学院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并择优录取的原则。
2、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9、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0、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