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垣微警局网上巡查发现,一条长垣某幼儿园老师用针扎小孩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胡某(女,成都幼师学校,35岁,魏庄镇人)在未查明真相的情况下,将一儿童臀部图片发到微信圈并配文“某某幼儿园老师用针扎孩子屁股,幼儿园老师没人性。。。。。。”,要求大家互相转发,造成孩子家长恐慌,给幼儿园造成了恶劣影响。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胡某被依法拘留。 胡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向该幼儿园及老师道歉 胡某被依法拘留 长垣微警局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