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的专业教育,我们是分为理论教育和专业实践教育,很多时候,有些学校对学生的专业实践教育看得不够重,认为这方面实践学生在毕业之后自然会去接触和实践的,到时候学生慢慢的实践发展都可以,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成长中,我们不希望我们学校是这样,所以我们学校的学生在以后的道路上面我们会多多的关注我们学校学生的实践发展,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更快的进入工作当中。
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的合格考生。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普通类比例为顺序志愿1:1.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控制在1:1.05以内),艺术类1:1.1。
专业确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
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均一视同仁。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考生注意事项:
① 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② 艺术类专业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低于4000px的考生慎报;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③ 录取艺术专业时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④录取体育类专业时,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类折算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投档分=专业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7.5乘以40%+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60%。
⑤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儿童康复专业。
取结果公布:通过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内各市、州招办、学校网公布录取结果。
保证新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备注:
1、招生计划按当年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3、五年制专科学费前三年按中师收费政策执行(免除),后两年按当年专科收费。
文凭:专科毕业颁发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中师毕业颁发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中等师范文凭。
就读四川幼专可以享受的资助政策
对学生奖、助情况
1、凡就读本校中师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减免学费。
2、按照“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按不超过本年级在校在籍学生人数20%的比例,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享受金额为1500元/生·年,享受年限为一、二年级。
3、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助学金:“雪松奖学金”;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学习奖学金”。
4、五年制专科学生在前三年中职段享受上述1、2、3条,后两年进入专科段学习,按照“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