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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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中专
- 更新时间:2024-09-10 22:10
-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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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可溯源至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新中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于1953年建立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1132亩,总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由仙林校区、花园路以及北戴河3个校区组成。仙林校区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主要承担全日制学历教育任务;花园路校区主要开展全国森林公安民警、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
学校坚持立足林业,面向森林公安,服务行业警种,努力构建具有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特色的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现设治安学院、森林消防学院、侦查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特警学院、思政部、基础部、驾驶训练部和继续教育部。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法制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培训基地、全国森林警务航空运动训练基地、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置在学校
学校目前设置有治安学、消防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8个本科专业。现有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以及公安部重点专业培育点各1个,“林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三个专业入选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652人,其中,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2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0人),博士、硕士学位249人;已基本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省级、部级教学名师各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2个,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人,国家林业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3人。
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素质强警,坚持“注重知识、能力、职业素质三结合”的人才培养原则,确保公安后备人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治本色和优良的专业素养。近5年来,学校毕业生中共有500余人次在工作岗位上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各级奖励,3000余人次获得嘉奖或表彰。连续多年的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显示,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学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过硬、实践技能突出。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一系列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8门,省部级精品教材7部,省部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各1个;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948”计划、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公安厅等厅局级以上项目119个,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5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多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生产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学校始终把林业作为办学的立足点和支撑点,把服务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自觉融入现代林业建设和森林公安工作大局,依据现有的资源条件和自身优势,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积极培育和强化特色,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为全国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理论与科技研发的主战场、警务信息与技术服务的主渠道。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已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瑞典、丹麦、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等多个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警务或森林消防同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一系列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8门,省部级精品教材7部,省部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各1个;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948”计划、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公安厅等厅局级以上项目119个,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5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多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生产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招生对象: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考生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政治考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公安厅(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
(二)身体条件: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
3.血压:收缩压:90 mmHg-140 mmHg(12.00-18.66 Kpa),舒张压:60 mmHg-90 mmHg(8.00-12.00 Kpa)。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5.色觉:无色盲、色弱。
6.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7.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8.无文身。
9.无嗅觉迟钝。
10.无肢体功能障碍。
录取规则
(一)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填报志愿。我校的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下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
(二)录取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内,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三)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顺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凡符合国家政策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我校予以认可,录取时以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五)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单科,单科依次比较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单科,单科依次比较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技术),不分文理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成绩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2B(含)以上。
(七)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八)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浙江、上海等省份,按照本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报到须知:
1、我校新生的报到日期为9月10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准时前来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如请病假时,应附当地医院的有关证明,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星期,逾期不来报到者将视作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为每名新生代办了交通银行银联卡,入学时所带费用可存入此卡,以解决携带现金的不便。
3、新生入学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
4、学校已为新生的到来做好了一切准备,请家长们相信孩子的能力,不必送孩子入学,同时也请新生务必按时报到。
5、新生应随身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请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咨询、领取中学阶段纸质档案,务必带至学校并在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否则毕业时会因缺少相关档案资料无法毕业。以上物品请不要夹在行李中托运,以免延误报到。
助学办法
(一)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学期,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400元/学期。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三)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四)学校针对不同情况的困难学生,设有多项助学政策。
专业介绍: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警察职业素质,掌握较扎实的治安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消防工程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较扎实的公安和消防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政治、科学、文化和警察职业素质,具有从事公安工作尤其是森林消防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基层公安工作以及满足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刑事科学技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较扎实的刑事科学技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警察职业素质,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鉴定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公安管理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警察职业素质,掌握较扎实的公安管理学理论基础,具有从事公安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公安综合管理类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公安情报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警察职业素质,掌握较扎实的公安学和公安情报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公安情报信息获取、加工、管理以及分析研判工作需要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网络安全与执法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较扎实的法律、治安、侦查、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警察职业素质,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必备的专业技能和初步研究能力,适应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生6000元/生.年(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免学费)。
住宿费:1500元/生.年(四人间);1200元/生.年(五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一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