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
招生代码:10329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中专
- 更新时间:2024-10-13 08:06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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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与原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2000年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建校70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公安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紧跟时代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了江苏公安人才输送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的作用。
学院主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另有安德门和龙潭两个校区,校园面积1006亩。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等教学系部。现有教职工606人,其中专任教师330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46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50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1人,省“333工程”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6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1人、青年骨干教师3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针,推进公安教育贴近实战融入实战,培育“无私奉献”校训和“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基础扎实、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1978年复校以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培养输送全日制毕业生4.8万多人,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2.7%,其中80%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以及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被誉为“江苏公安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中有1900多人次受到个人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称号;现任副厅级以上政法公安机关领导40多人、地市级公安局局长7人、县级公安机关领导400多人、省市公安机关处级领导干部300多人。近年来,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比赛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南京青奥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表现优异,公安部两次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等称号,2018年5月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公安学”一级学科被列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并有公安技术、法学、公共管理、诉讼法学等4个省重点建设学科。设置1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重点专业(类)2个、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6个。建有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民国警察史博物馆、枪械发展史博物馆。公安部先后在学院建立了科技信息化等3个训练基地。
学院科研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共立项科研项目33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55项;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886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32篇,SCI\EI\CSSCI期刊收录54篇,出版学术著作49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3项;获专利24项。近年来,部省智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有1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用,30多项研究成果被全省公安机关采纳或推广应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有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代表团来访,多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执行单位、中欧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自2015年起,先后完成公安部下达的29个国家300多名外国警察培训任务,承办了“国际警务联络交流”“中欧IPKEY项目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等引智项目。
进入新时代,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根本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院校特色,扎实推进“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等三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办学治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科研工作高水平、在职培训高标准、队伍建设高要求”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学战略,全面建成国内一流、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努力建设世界一流警察院校、打造国际一流警察学科,更好服务公安事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学院始终聚焦立德树人、铸剑育警根本任务,全面落实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根本要求,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毕业生 1000 多人次受到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被授予全国公安一、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或省劳模。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获教师组 9 个一等奖和学生团体一等奖。学生参加全国公安院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文艺大赛等,成绩名列前茅;参加上海世博会、深圳世界大运会、南京青奥会、苏州中国 - 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南京国际马拉松、国家公祭日、杭州 G20 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等重大活动安保,以优异表现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公安部为学院记集体一等功,学院多次获得 “ 江苏省文明学校 ”“ 江苏省文明单位 ”“ 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 ”“ 江苏省平安校园 ” 等荣誉称号。
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 批次 |
计划(人) | 文科 | 理科 | |||||
1 | 030612TK | 公安管理学 | 提前本科 | 100 | 100 | 85 | 15 | 0 | 0 | 0 |
2 | 030613TK | 涉外警务 | 提前本科 | 50 | 50 | 43 | 7 | 0 | 0 | 0 |
3 | 030610TK | 公安情报学 | 提前本科 | 50 | 20 | 17 | 3 | 30 | 26 | 4 |
4 | 030601K | 治安学 | 提前本科 | 198 | 87 | 74 | 13 | 111 | 95 | 16 |
5 | 083103TK | 交通管理工程 | 提前本科 | 49 | 0 | 0 | 0 | 49 | 42 | 7 |
6 | 030602K | 侦查学 | 提前本科 | 199 | 87 | 73 | 14 | 112 | 95 | 17 |
7 | 030606TK | 经济犯罪侦查 | 提前本科 | 100 | 44 | 38 | 6 | 56 | 47 | 9 |
8 | 083101K | 刑事科学技术 | 提前本科 | 150 | 0 | 0 | 0 | 150 | 128 | 22 |
9 | 083105TK | 公安视听技术 | 提前本科 | 50 | 0 | 0 | 0 | 50 | 43 | 7 |
10 | 083108TK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提前本科 | 150 | 0 | 0 | 0 | 150 | 128 | 22 |
11 | 083104TK | 安全防范工程 | 提前本科 | 50 | 0 | 0 | 0 | 50 | 43 | 7 |
12 | 030615TK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提前本科 | 100 | 44 | 37 | 7 | 56 | 47 | 9 |
公安专业提前本科合计 | 1246 | 432 | 367 | 65 | 814 | 694 | 120 | |||
13 | 030101K | 法学 | 本二 | 95 | 48 | 47 | ||||
14 | 120402 | 行政管理 | 本二 | 10 | 5 | 5 | ||||
本二批次合计 | 105 | 53 | 52 | |||||||
合计 | 1351 | 485 | 866 |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 , 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 未婚 , 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9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条件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 曾参加过 “ 法轮功 ” 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 有吸毒史的;
6.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 “ 法轮功 ” 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 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 〔 2000 〕 137 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 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2. 男生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25% 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 15% 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 [ 公斤 ]= 身高 [ 厘米 ]-110 );
3. 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 4.8 ,无色盲、色弱;
4. 两耳无重听;
5. 无口吃;
6. 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7. 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 步态明显异常、 “X” 型或 “O” 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
8. 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9. 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
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 以内,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 2B ,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 4C1 合格。
(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 15% 。
(八)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1% 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
10. 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 试行 ) 》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要求;
11. 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的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
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
公安管理学 |
涉外警务 |
公安情报学 |
治安学 |
交通管理工程 |
侦查学 |
经济犯罪侦查 |
刑事科学技术 |
公安视听技术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安全防范工程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公安专业提前本科合计 |
法学 |
行政管理 |
本二批次合计 |
合计 |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 6000 元 / 生 · 年;非公安类专业按 5200 元 / 生 · 年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 1200 元 / 生 · 年( 6 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