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航空招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
一、重庆航空招生一般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不应有:(1)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2)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3)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2、建议美学条件: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3、建议身高: 女性163cm~173cm,下身长应超过上身长2cm以上;男性173cm~185cm。4、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二、眼科
1、色盲不合格。2、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影响机上服务工作不合格。3、视力不作要求。
三、耳鼻咽喉及口腔
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2、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3、前庭功能障碍不合格。4、难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5、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个别评定。6、眩晕及反复发作的内耳疾病不合格。7、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上颌窦炎、上颌窦囊肿个别评定。8、嗅觉丧失不合格。9、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10、影响功能或外观的口腔、颞下颌关节疾病或畸形不合格。明显口臭不合格。
四、精神、神经系统
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3、神经症不合格。4、睡眠障碍不合格。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6、言语障碍不合格。7、癫痫不合格。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9、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10、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14、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五、运动系统
1、运动系统疾病、损伤遗有功能障碍不合格。2、影响出勤的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六、皮肤及其附属器
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2、腋臭不合格。3、性病不合格。
七、造血系统严重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八、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严重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九、重庆航空招生检查呼吸系统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2、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十、循环系统
1、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2、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3、高血压病不合格。4、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十一、消化系统
1、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2、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临床治愈后,全身情况良好合格。3、消化道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4、腹外疝修补术及阑尾切除术后,经一至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5、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6、无症状性胆囊结石合格。7、胆囊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8、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经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异常合格。
十二、重庆航空招生检查泌尿生殖系统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2、肾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3、急性肾炎临床治愈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4、急性肾盂肾炎治愈后,经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复发合格。5、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