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介绍: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503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校内建有学前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信息技术、科学探究、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社会服务与经济管理等七大实训中心,有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电子钢琴教室、微格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专业功能用房200余间。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演播厅、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有标准化的体育场,完善的体育设施设备。有附属幼儿园3所(含1所在建),校外教育实习基地179所。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阅考生的档案,平行志愿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5%,顺序志愿为120%以内。
3、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4、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5、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极差。
7、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
8、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9、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与文化成绩加权求和所得折算成绩[体育类折算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折算成绩=专业成绩(含政策加分)×7.5×40%+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60%]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10、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处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的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体检标准,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