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主管的曲靖市唯一一所具有医学学历资格教育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1996年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我校的毕业生是曲靖市唯一一所可以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和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的学校。也是曲靖市唯一一所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学校采取"半军事化管理"模式,结合校情实行"四封闭"管理。"半军事化管理"对培养学生"会做人、会学习、会劳动、会创造、会合作、会健体、会审美、有特长"起到明显作用,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90 年代以来受到上级多次奖励, 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学校"、"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教委授予"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教育厅、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在滇东北成立一所医学专科学校的布局,形成我省合理的医学教育层次布局与区域布局,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学校在西片开发区新征土地 300亩,迁址新建,2006年2月14日经教育部批准,在曲靖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云南省首批特色骨干院校建设单位。
专业设置
云南省特色专业
学制:三年(二年理论学习,一年实习)
招生计划:以202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专业为准。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特别提示: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2010)2号文件精神,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必须进行肝功能的检查,对肝功能异常和乙肝项目异常者建议不要报考。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合格证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录取时,录取原则是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先按“专业顺序”、再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其中,涉外护理方向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 学费标准:2024年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和曲靖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毕业证书:学业结束,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资格取证 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等职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考试。毕业前可参加国内和英国普通“专升本”考试,目前“专升本”升学率30%,考入本科医学院校深造。毕业生就业
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思想工作与服务工作,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实现用人单位网络招聘,并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举行大、中、小型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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