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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故乡、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广安。
目前,学院共有滨江、万盛、岳池、前锋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10亩,总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教育系、建筑与城市规划系、经济管理系、工程技术与信息系、艺术设计系、石油工程系和医药卫生系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42个高职专业、2个中职专业。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6万多册、电子图书近5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现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刘武江教授、著名青年画家林茂先生等领衔的专业师资队伍5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4人。
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实施邓小平职业教育思想,充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立足服务广安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才的需求,以“广安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实施“政、行、企、校”四方联动,以产业、行业、企业结合为依托,以岗位、能力、课程对接为抓手,以基地、师资、机制建设为保障,不断巩固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建有广安生物技术服务中心和广安茂林文化艺术中心,打造广安生物医学研发高地和文化创意中心。 学院围绕“深化内涵、打造品牌、强化特色”的专业建设理念,始终把专业建设放在首位,引领带动其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学院先后立项建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共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汽车运用技术、矿山机电),省级示范专业建设项目3个(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2个(语文教育、会计电算化)。
学院长期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一核三维五元的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学院学生累计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奖项20余项,省级技能大赛奖项60余项。学院毕业生一直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欢迎,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96%以上。据麦可思公司调查,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在“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职业期待吻合度、稳定率”三个关键指标上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14%、15%。2013年,学院荣获四川省教育厅授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努力开展与国内外优秀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学院先后与瑞典耶夫勒大学、韩国东国大学、俄罗斯贝加尔国立经济法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可套读其相关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专升本。学院先后与四川华可教育、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办学,探索办学模式改革新路。
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为社会培养了30000余名各类技术人才和行业骨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思源、追寻、致远”,学院将秉承“艰苦创业、感恩奋进”的学院精神,努力建成西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邮编:638000。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
(三)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录取时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开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第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填报第一志愿未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我院调配录取,还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填报我院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录取。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复查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十)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四、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院“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
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00 | 语文教育 | 4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600 | 会计电算化 | 3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600 | 金融保险 | 42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200 | 旅游管理 | 3500 |
汽车运用技术 | 4500 | 农村合作金融 | 4500 |
软件技术 | 4500 | 市场营销 | 3700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500 | 物流管理 | 4000 |
应用电子技术 | 4500 | 物业管理 | 3500 |
城镇规划 | 4000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4500 |
工程测量技术 | 4000 | 管道工程技术 | 4500 |
工程监理 | 4800 | 应用化工技术 | 4500 |
工程造价 | 4000 | 油气储运技术 | 4500 |
建筑工程技术 | 3600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45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5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6300 |
园林技术 | 3600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4500 |
初等教育 | 4000 | 美术教育 | 4500 |
学前教育 | 4000 | 装潢艺术设计 | 4500 |
音乐教育 | 4500 | 数学教育 | 4000 |
英语教育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