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系别 |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高中起点 |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成绩要求 | 招生人数中职起点 |
学前教育系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87 | 8C(其中含两门B等) | 38 |
社会工作系 | 670118K | 特殊教育 | 7 | 8C(其中含一门B等) | 3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7 | 8C | 3 | |
690101 | 社会工作 | 7 | 8C(其中含一门B等) | 3 | |
艺术系 | 670112K | 音乐教育 | 7 |
8C 须参加2020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 |
3 |
670113K | 美术教育 | 7 | 3 | ||
650207 | 舞蹈表演 | 7 | 3 |
1.普通高考生
(1)参加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中职毕业生
(2)参加贵州省2020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成绩。
报考条件
1.普通高考生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其余专业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
2.考生需如实填写高考、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号、中学、中职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4.报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优先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所有考生须参加2020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于2020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省招生考试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
2.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我校官网公示符合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录取规则
凡符合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并参加考试的普通高考生,按“文化知识50%+职业技能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考生参加我校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素养(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资助措施: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学生待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